王軍
  上月,在政府機關工作的同學大劉聯繫我,說已經在酒店訂好房間,他請客,幾個老同學一塊坐坐。
  那晚,我到酒店時,幾個同學已經到了,大家握手擁抱,一番寒暄。正熱鬧時,進來一個陌生的面孔。大劉立即熱情地介紹:“這位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李總,我的好兄弟。”李總滿臉堆笑,挨個遞上名片。
  這時,服務員走過來,問訂什麼標準的飯菜、喝什麼酒。沒等大劉說話,只見李總大手一揮,笑著對服務員說:“聽我的,菜怎樣不要緊,酒千萬不能差了!這樣吧,每人288元的標準,先來兩瓶茅臺、兩瓶張裕卡斯特!”
  我這才明白過來,這頓飯,說是大劉請客,而真正買單的人卻是這位李總。大伙不禁對大劉另眼看待。在大家羡慕的眼神中,大劉神采奕奕地頻頻舉杯。
  上周,因為孩子上重點中學,我找大劉幫忙,他找朋友托關係,轉了一大圈總算找到教育局的人把事情給辦成了。為表示感謝,我打算組織一個飯局,在全市最好的飯店請他們吃飯。
  請客那天,我帶著足夠的現金到了酒店。吃完飯,我拿過賬單一看,天啊,4000多塊!就在我故作鎮靜地掏出錢結賬時,滿桌人都一臉詫異地看著我。
  把客人送走,我一臉得意地問大劉:“哥們兒夠意思吧?”大劉撇撇嘴,“誠意夠了,就是沒面子。”我很納悶:“這麼高檔的飯店還沒面子?”
  “不是這個,我和別人說了,你挺有實權,哪知你請客都找不到買單的。再說了,早知道是你自己買單,我就不讓你請客了,何必呢!”聽了大劉的話,我頓時凌亂了……  (原標題:“沒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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