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7日電 據鄭州教育局網站消息,2月14日,河南省鄭州市教育局網當鋪站發佈《關於做好2014年歸僑僑眷學生身份認定工作的通知》,《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各縣(市)區教育局(教體局),鄭東新區、高新區、經開區教育局(教育辦公室),京站美食市教育局直屬各學校,市直企事業、社會力量辦各學校:
  根據上級文件抗癌食物排行要求,為進一步嚴格程序,切實做好 2014年初、高中畢業生中的歸僑、僑眷學生的身份認定工作,維護歸僑僑眷學生的合法權益,現將身份認定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高招、中化療飲食禁忌招的歸僑、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學生須在2014年4月1日前到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國內僑務處辦理身份認定手續。
  二、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學生身份認定的條件是:學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固態硬碟弟姐妹是華僑、歸僑或港澳同胞的。
  三、辦理身份認定手續時,學生應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一)考生本人已辦有《歸僑僑眷證》的,須提供以下材料:僑眷考生提供本人的《河南省僑眷證》、《居民身份證》、在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歸僑考生提供《河南省歸僑證》。沒有身份證的考生提供戶口薄。
  (二)2013年已辦理僑生認定的復讀生須重新進行認定,提供的材料同上。
  (三)考生父母是僑眷,並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須提供父母的《河南省僑眷證》、省部級以上表彰證書(文件)原件和親屬關係證明。
  (四)考生本人尚未辦理《歸僑僑眷證》的,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辦證人的書面申請;
  2.直系親屬是歸僑或港澳同胞的,申請人提供公安機關發給的華僑回國定居證或由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歸僑或港澳同胞證明;
  3.直系親屬是華僑的,應提交華僑住在國取得的合法永久居住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是指:住在國永久居住證、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式文件、中國駐華僑住在國的中國使領館出具的認定書、公證書等)原件及複印件;
  4.申請人家長應提供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與歸僑、華僑或港澳同胞的親屬關係證明信;無單位的,提供由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或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5.本人戶口本及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6.河南省僑眷身份認證登記表一式三份;
  7.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四張。
  四、華僑、歸僑去世後,其親屬仍可以申請僑眷身份認定。
  五、外籍華人眷屬參照執行。
  六、省直、中央駐豫機構正廳級以上單位、駐豫部隊正師級以上單位和省管高校、省管企業,按照僑生身份認定要求,將符合辦理規定的材料直接提交省政府外僑辦。
  其他鄭州市屬考生需將符合辦理規定的材料提交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經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初審後,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外僑辦進行身份認定。
  七、其他未盡事宜,請致電咨詢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國內僑務處。  (原標題:鄭州啟動2014歸僑僑眷學生身份認定 截至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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