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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網海口1月15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陳望)海口市交警支隊近日發佈了有關“經海口市公安局研究,並報海口市政府批准,黃牌超標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許可期限順延半年”的通報,引起了相關法律專家和市民的質疑。之前人大曾表示開會討論研究,近期公佈相關結果,現在進展什麼階段呢?1月15日,記者從海口人大瞭解到,該事房屋二胎件仍無進展,暫不接受媒體採訪。
  《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規定:對本辦法施行前購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實行臨時通行許可,臨時通行期限為2年,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計算。即超標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期限截至20汽車借款13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27日,離這一期限僅有幾天時,海口市交警支隊發佈通報稱,經海口市公安局研究,並報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對黃牌超標電動自行車的臨時通行許可期限順延半年,作為超標電動自行車自行處置過渡緩衝期,褐藻糖膠即至2014年6月30日止。
  這則通報得到了許多車主的支持,也引起了不少質疑。在海口從事律師行業8年的張先生認為:“有關海口電動車的管理辦法,是經人大部門通過和批准發佈的地方性法規,具有法律效力。台南餐飲設備在實施時如要進行修改,也應經人大程序進行批准發佈,而不是通報里說的‘海口市政府批准’,這是不符合程序和規定的。”
  記者瞭解到,海口市人大常委會發佈、2003年2月1日起施行的《海口市制定地方性法規規定》第六章“地方性法規的解釋、修改和廢止”中規定:市人民代表大會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需要修改的,依照本規定所規定的有關程序,由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系統傢俱會批准後予以公佈,並公佈修改後的地方性法規文本。
  1月3日,南海網報道了《海口黃牌電動車延期禁行遭質疑,市人大將公佈研究方案》,當時海口市人大相關部門表示,該事件已引起市人大的高度重視,就此事召開會議進行研究,相關結果近期將會公佈。
  為了瞭解該事情的進展情況,1月15日,記者再次致電海口市人大相關部門,該部門相關工作人員稱,該事件目前仍無進展,等有了進展會及時通報媒體,現在不方便接受記者採訪。  (原標題:黃牌電動車延期禁行遭質疑 海口市人大遲遲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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